我国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2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,80岁及以上一般为高龄老人;长寿老人定为90岁及以上。高龄、衰弱老年人,多种慢性病的患病率高,身体各系统功能显著衰退,生活自理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明显下降,营养不良发生率高。专业精细个体化的膳食营养管理,有助于改善营养状况、维护身体功能、提高生活质量。
食物多样,鼓励多种方式进食;
选择质地细软,能量和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;
多吃鱼禽肉蛋奶和豆,适量蔬菜配水果;
关注体重丢失,定期营养筛查评估,预防营养不良;
适时合理补充营养,提高生活质量;
坚持健身与益智活动,促进身心健康。
一、多种方式鼓励进食,保证充足食物摄入
鼓励老年人和家人一起进食、力所能及地参与食物制作,融入家庭活动,有助于增进食欲和进食量。
对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强调营造良好的社会交往氛围,集体进餐改善心理状态,保持乐观情绪。
对于不能自己进食的老年人,陪护人员应辅助老年人进餐,注意观察老年人进食状况和用餐安全,预防和减少误吸的发生。
吃好三餐,少量多餐,规律进餐,供餐或送餐上门。
二、选择适当加工方法,使食物细软易消化
食物不宜太粗糙、生硬、块大、油腻,应尽量选择质地松软易消化的食品。
比如细软的米面制品(软米饭、烂面条、馒头、包子、面包、各种糕点等);各种畜禽肉及肉末制品(肉末、肉丝、肉丸、鸡丝、蛋饺等);肉质细嫩的鱼虾和豆制品;杂粮或粗粮(糙米、荞麦、燕麦、薏米等)可加水浸泡2~3小时后再蒸煮。
应尽量不吃油炸、烧烤、质硬的食品(如烤鱼片、蚕豆、炸臭豆腐、熏鱼等)。此外,高龄老年人的口腔分辨能力减弱,应选择少带刺、带骨的食物。
三、坚持身体活动和益智活动
高龄老年人身体活动原则:
1.少坐多动,动则有益;坐立优于卧床,行走优于静坐。
2.建议每周活动时间不少于150分钟,形式因人而异。
3.活动量和时间缓慢增加,做好热身和活动后的恢复。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。
4.强调平衡训练、需氧和抗阻活动有机结合。高龄老年人可先进行平衡训练和抗阻活动。
5.卧床老年人以抗阻活动为主,防止和减少肌肉萎缩。
6.坚持脑力活动,如阅读、下棋、弹琴、玩游戏等,延缓认知功能衰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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