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强制度贯彻落实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
——江油市中医医院贯彻落实《绵阳市医疗纠纷
预防与处置办法
《绵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》经绵阳市政府第75
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,于2015年10月12日起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进入更为法制化、规范化轨道。
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监管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, 江油市中医医院深入开展了《绵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》学习宣贯活动,并与贯彻落实11部委《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》相结合,采取个人自学、集中讨论等形式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并掌握《绵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》的内容要求。2016年2月24日安排了《绵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》专题讲座,业务副院长黄财富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和真实案例,对学习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,对存在的疑问进行解答,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意识。
日锻月炼,在于一行。为此,医院医务科严格按照工作要求,修订了医院《医疗纠纷预警和处置预案》,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,重点强化对纠纷隐患的识别、报告和处理,组织修订了《江油市中医医院医疗纠纷评析制度》和《江油市中医医院医疗纠纷问责制度》,并加强了对各临床科室的检查考核力度。《办法》的贯彻落实对依法规范医疗行为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,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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